一、自力式差壓調節閥概述:
ZYF-16型自力式壓差控制閥,不需外來能源,依靠被調介質自身壓力變化進行自動調節,自動消除管網的剩余壓頭及壓力波動引起的流量變化,恒定用戶進出口壓差,有助于穩定系統運行。特別適用于分戶計量或自動控制系統中。
二、自力式差壓調節閥性能特點:
該壓差閥為雙瓣結構,閥桿不平衡力小,結構緊湊,用于供熱(空調)水系統中,恒定被控系統的壓差,并有以下特點:
1、恒定被控系統壓差;
2、支持被控系統內部自主調節;
3、吸收外網壓差波動;
4、采用先進的無級調壓結構,控制壓差可調比達25:1;
5、具備自動消除堵塞功能;
6、法蘭尺寸符合GB4216.2中灰鑄鐵法蘭尺寸。
建筑物內使用的排水泵有潛水排污泵,液下排污泵、立式污水泵和臥式污水泵等。由于建筑物內一般場地較小,排水量不大,排水泵可優先采用潛水排污泵和液下排污泵,其中液下排污泵一般在重要場所使用;立式污水泵和臥式污水泵要求設置隔震基礎、自灌式吸水、并占用一定的場地,故在建筑中較少使用。
消防泵,排污泵的流量應按生活排水設計秒流量選定;當有排水量調節時,可按生活排水zui大小時流量選定。消防電梯集水池內排水泵流量不小于10L/s。排污泵的揚程按提升高度、管道損失計算確定后,再附加一定的自由水頭。自由水頭宜采用0.02~0.03MPa。排污泵吸水管和出水管流速不應小于0.7m/s,并不宜大于2.0m/s。
公共建筑內應以每個生活排水集水池為單元設置一臺備用泵,平時宜交互運行。地下室、設備機房、車庫沖洗地面的排水,如有兩臺及兩臺以上排水泵時可不設備用泵。當集水池無法設事故排水管時,水泵應有不間斷的動力供應;當能關閉排水進水管時,可不設不間斷動力供應,但應設置報警裝置。
當提升帶有較大雜質的污、廢水時,不同集水池內的潛水排污泵出水管不應合并排出;當提升一般廢水時,可按實際情況考慮不同集水池的潛水排污泵出水管合并排出。
兩臺或兩臺以上的水泵共用一條出水管時,應在每臺水泵出水管上裝設閥門和止回閥。單臺水泵排水有可能產生倒灌時,應設止回閥。不允許壓力排水關與建筑內重力排水管合并排出。當潛水排污泵提升含有大塊雜物時,潛水排污泵宜帶有粉碎裝置;當提升含較多纖維物污水時,宜采用大通道潛水排污泵。
當潛水排污泵電機功率大于等于7.5kW或出水口管徑大于等于DN100時,可采用水泵固定自耦裝置;當潛水排污泵電機功率小于7.5kW或出水口管徑小于DN100時,可設軟管移動式安裝。污水集水池采用潛水排污泵排水時,應設水泵固定自耦裝置,方便水泵檢修。排水泵應能自動啟停和現場手動啟停。多臺水泵可并聯交替運行,也可分段投入運行。